各学院、全体学生:
为丰富大学校园文化,鼓励大学生用摄影作品记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提高大学生摄影鉴赏能力和创作水平,推动摄影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公共艺术教育的发展,促进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改革,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决定于2019年6月至9月举办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第七届大学生摄影竞赛暨浙江省第七届大学生摄影竞赛校级选拔赛。希望各分院、各专业系室积极动员和组织学生参赛,全校学生积极报名参赛。本次学校摄影竞赛由杭州商学院人文学院主办,杭州商学院航拍摄影协会协办。具体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为全面贯彻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诗路浙江”的战略部署,认真落实文化浙江和大花园建设行动,推进优秀传统文化的活化、物化和升华,彰显诗路文化的重大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经济价值和时代价值,本届竞赛主题定为“诗心自在”。竞赛旨在将镜头对准浙江大运河诗路、钱塘江诗路、浙东唐诗之路、瓯江山水诗路“四条诗路”,以大学生的视角展现文化之美、活力之美、生态之美、气韵之美,以“诗”串文,以“诗”点睛,助力四条诗路文化带的打造。
二、参赛细则
(一)作品分类
本届竞赛分专业组、非专业组、微视频组。
专业组、非专业组、微视频组各分为纪实类、艺术类、商业类三个类别。
(二)参赛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不含2019届毕业生),我校在校学生均为非摄影专业,但可自愿申报参加专业组的选拔赛。
(三)投稿细则
专业组、非专业组只接收静态摄影组照作品的JPEG格式电子影像文件,每幅照片长边不少于3000像素。纪实类要求每组8幅~12幅;艺术类、商业类、要求每组4幅~8幅;多张照片拼成1个图像文件的视为1幅作品。微视频组投稿只接收时长为3~10分钟的视频文件,视频规格1280*720像素及以上,MP4格式。所有作品均须提交200-400字的创作阐释及说明(创作阐释及说明中不得出现作者的相关信息)。
每件作品,指导教师署名不超过1位;微视频组每件作品,作者署名不超过3位;其它组每件作品,作者署名不超过1位。每件作品仅可参加一个组别中的一个类别的比赛,在不同组别、类别中重复参赛的作品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三、竞赛规程、奖项和评价标准
(一)竞赛规程
(1)参赛报名和作品提交(2019年6月5日—2019年9月5日)
报名表和作品提交方式见附件1
(2)秘书处格式审查(2019年9月6日—2019年9月7日)
特别备注:此次大赛拍摄范围限在浙江省内,省外拍摄作品视为无效作品。
(3)初赛:采用专家网评方式进行,评选出进入复赛的作品。(2019年9月8日—2019年9月13日)
(4)复赛:现场答辩和评选,每件作品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由参赛者简要介绍作品构思、创作过程,进行作品原创性解释和作品自我评析,回答专家提问;按照总评成绩的得分排序评定出一、二、三等奖奖次,同时选出进入省赛的推荐作品。(2019年9月18日)
(5)省赛推荐作品公示(不少于2天)
(6)省赛作品确定和提交(2019年9月20日以前)
(二)评分方式
评比分初赛和复赛两轮进行,初赛评选采用专家网评方式进行,评选出进入复赛的作品。进入复赛的作者须参赛者本人或由被委托人参加答辩。答辩要求参赛者介绍作品构思、创作过程,进行作品原创性阐释和作品自我评析,回答专家提问,静态影像作品每件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微视频作品除去播放作品时间后答辩时间不超过3分钟。初赛成绩与复赛成绩各占总评成绩的50%,按照总评成绩的得分排序评定出一、二、三等奖奖次,经公示后公布获奖名单。
(三)奖项设置
分组按类设奖,等每组均设一、二、三若干。校赛获奖学生由学校统一颁发证书,选拔优秀作品参加浙江省赛区竞赛。对获得省级获奖作品的指导教师、学生,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评分标准
各组别、各类别的作品必须符合“诗心自在”竞赛主题,拍摄范围限在浙江省内。评选从主题表达、艺术感染力、作品质量3个方面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分。评分点包括主题把握、作品标题,思想内涵,艺术观念,创意构思,审美情趣,信息量;作品形式感,摄制技巧,瞬间把握,光影构成,试听表达;拍摄难度,技术纯熟度,制作精度等。
四、特别说明
(一)所有作品须为原创作品,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对于违反各个摄影类别通行标准和基本规范以及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若有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纠纷或争议,其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负责,与竞赛主办方无关。
(二)作品上不得出现学校名称和作者、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也不得添加水印,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
纪实静态摄影作品要求真实纪录,除适度的影调、色彩、反差调整外不得修改原始影像。其他类别静态摄影作品的画面主体和画面的主要部分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拍摄;使用非本人拍摄的素材仅限于画面局部和次要部分,且须在作品汇总表或参赛表中加以说明。微视频的主体部分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拍摄。
(三)在答辩时由学校统一提交作品原始影像电子文档和所使用的非本人拍摄素材的电子影像文件,使用胶片拍摄的作品在答辩时需携带作品底片供评委验证。
(四)竞赛组委会及竞赛主办、承办、协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拥有公开播出、出版、展示、展览、推广宣传和在有关媒体进行报道等非赢利性的使用权,不另付稿酬。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请参赛者自行备份。
一经投稿即被认为作者完全同意本参赛要求。对违反本参赛要求的作者,竞赛委员会有权拒绝其参加比赛或撤销奖项并通报作者所在学校。
五、申诉和处理
如有抄袭、弄虚作假等违反竞赛规程和纪律的参赛作者,将被取消竞赛成绩,情节严重的建议按校纪校规处分。比赛结束后对评奖结果进行公示,时间约一周。在发现违反竞赛规则行为后,可以向竞赛委员会进行投诉。投诉报告必须以正式的书面形式提交,由仲裁委员会对投诉复核后进行裁定。
六、校竞赛官方网站、摄影竞赛报名邮箱和交流平台
1.官方网站: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科技创新与竞赛网
http:/http://kjcx.zjhzcc.edu.cn.zjhzcc.edu.cn/
2.摄影竞赛专业组、非专业组作品申报邮箱:108573744@qq.com
3.摄影竞赛信息交流平台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大学生摄影竞赛微信群:
杭州商学院大学生摄影竞赛交流平台Q Q群:567234763
七、竞赛组委会秘书处及联系方式
本届摄影竞赛组委会秘书处设在杭州商学院人文学院
地址: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桐庐校区R504室
联系人:姜老师(15990025457)助理:徐莹莹(19975275371)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第七届大学生摄影竞赛申报表
附件2.关于举办浙江省第七届大学生摄影竞赛的通知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 第七届大学生摄影竞赛组委会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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